(文/ 楊輕抒)
林仁清在圈內人稱三哥,不知來由如何。長得五大三粗,能吃善喝,頗有梁山風范,看起來世俗得很。《四川三十年小小說》中收錄他《陳大王》,風格與他長相相類,讀了頗有感覺。
林仁清寫的是一個常態化的人生狀態,而這種人生狀態之所以能夠引起共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周圍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那位叫陳大王的主人公的影子,只是在陳大王身上集中表現出的一些特質,在其他人身上或這方面弱一些,或那方面少一點罷了。過去魯迅先生講過的寫小說的技巧,所謂北方的西服南方的長相,湊一堆就是小說人物,這一點在這篇小說里體現得夠到位。
陳大王居功。朝鮮戰場上走過一遭,下來之后自覺就是有功之臣了。這一點在那些年有此番經歷的人身上表現得非常明顯。即使有的人僅僅是被流彈所傷,連敵人的影子都沒見過,或者甚至只是左腳過了江右腳就回來了,照樣要在鄉人面前吆五喝六:老子曾經如何如何……人前顯貴原本國人本性,不然不會有衣錦還鄉之說了。而這比衣錦還榮耀,那是玩過命的,是有貢獻的,所以居功自傲就成了理所當然。人一居功,就難免要暴露出一些人性陰暗的東西,林仁清在小說里寫這陳大王原本目不識丁,要是一輩子在鄉里碌碌營生,估計不說受人白眼,至少是默默無聞過一生,而陳大王因為自覺有功,所以就要拼命掩飾自己的自卑,而掩飾自卑的最好辦法,莫過于人前自傲。對于陳大王來說,人前充幾句“老子”還遠遠不夠,至少是沒有實惠,但是想要實惠,在那些年好像也不容易,而最直觀顯示自己與眾不同的,就是喝酒不給錢,隨便睡人老婆。在這方面陳大王算是狠狠地風光了幾年。
盡管那是一段荒唐歲月,但他把這種荒唐事當成光榮,顯然陳大王有很愚的一面,而這種愚,又恰好是不少人深藏在骨子里的。很多時候我相信,如果再給一段荒唐的時間,不少人估計就立馬要做起荒唐事情來,荒唐的沖動并未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減少,只是沒有機會表露出來罷了。
陳大王骨子里不僅有愚的因子,還有無賴的習氣,而這恐怕也非陳大王獨有。所謂無賴,是說歷史走入正軌之后,不給錢的酒是喝不成了,別人的老婆也不敢隨便睡了,陳大王自然失落得很,而心又能不甘,所以無賴的一面就暴露出來了。陳大王開始找鄉長賴酒喝,到街上碰瓷,賴過往司機,弄得人神共憤卻又無可奈何。不過林仁清還算心地良善,給了這位陳大王身上一點弱光——陳大王碰瓷并不是為了錢,而是要人給他付酒錢,這比起純粹的詐騙要光明得多。林仁清想表現的,恐怕是魯迅先生一直痛恨的國人身上的某些劣根性,比如死要面子。陳大王畢竟是打過美國鬼子的,面子對于陳大王來說絕對非常重要,即使面子或者叫榮耀已經一錢不值了,即使陳大王只能用騙酒喝來證明自己的“面子”或曾經的榮耀。
林仁清把人性寫得很復雜也很微妙,陳大王雖然身上有種種惡習,非常可悲,但是陳大王絕對不會去犯罪,他可以做些讓人看不起的事情,做個讓鄙視的人,但是絕對不愿意去做罪人。而這恰好是國人做人的底線。陳大王再想通過喝酒來證明自己的重要,也不會不還人家的酒錢,所以他可以去賴鄉長,賴司機,在他看來最多就是做得不光明,但是只要有錢,他還是會把欠酒店的錢給還上。這是個很奇怪的邏輯,與其花那么大的功夫去賴人,為什么就不直接去酒店搶酒喝呢?這一方面是因為陳大王曾經榮耀過,丟不起那人,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國人骨子里的寧做爛人不做罪人的扭曲價值觀在作怪。
而在陳大王身上還不止這些奇妙又可悲的東西,林仁清還來了很重的一筆,寫后來鄉長被逼得走投無路,情急之下把陳大王弄到敬老院云當了副院長,這副院長一當,陳大王立即風清云靜,做起了正人君子,喝酒也不欠帳了,走路也氣派了,又唱起了“雄糾糾氣昂昂”了。
說林仁清最后一筆很猛,在于林仁清揭示出了國人最最隱秘的一個意識:官本位意識。這話說直白了會很不好聽——哪怕一個叫化子,一旦給他披件龍袍,他這皇帝當起來照樣有板有眼。那個比芝麻粒還小的副院長頭銜就是一件龍袍,而放眼望去,渴望這件龍袍加身的又上一個陳大王?已經加了這件龍袍的又豈止一個陳大王?
所以聰明人治人的辦法也很簡單實用,就是給他一官半職,哪怕就一個窮得叮當響官,對于國人人來說也是莫大的榮耀,而虛幻的榮耀在國人心中遠遠比金山銀山來得重。
林仁清用不足兩千字的篇幅,把人情世態寫得如此復雜,出乎意料,值得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