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情的經過:己丑年三月九日,是謂州開展的干部下基層活動日,當天上午,我在潘家酒樓招待從少華來的朋友九紋龍史進和打虎將李忠。正在興頭上,聽見有人哭哭啼啼,我便吩咐酒樓喚來了啼哭之人,一打聽,是外地來渭州賣唱的父女,好好的,干嘛要啼哭呢?又一問,才知是受了委屈。
這是從何南開封來渭州打工的父女,父親叫金二,女兒叫金翠蓮,在渭州人生地不熟,受到一個叫鎮關西的鄭大官人的迫害,相逼在酒樓賣唱,掙得的銀兩又被鄭大官人搶去,過著缺衣少食的生活,你說氣人不氣人。我當時氣得肺都炸了,表示要為金氏父女做主,把他們從鄭大官人的迫害中解放出來,把個金氏父女感動得瞌頭作揖。
第二天,我就來到狀元橋下,找到了鄭屠,原來是個殺豬賣肉的。本想教育他幾句,叫他知錯改正就是了。誰知那鄭屠,仗著有倆錢,掛個民營企業家的招牌,牛得很。根本不認錯。反而說金氏父女是誣告,還說我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肯定是看了金翠蓮,說那小妮子,騷得很,有味道,提轄要是看上了,只管拿去用就是了,用不著這么借題找事。
我一聽,惱了,就打了鄭屠一拳。這鄭屠要是服個軟也就罷了,誰知他口里亂叫“打的好,”我就又打了兩拳,只見鄭屠挺在地上,口里只有出的氣,沒了入的氣,動彈不得。我看情況不好,連忙打了120,在鄭屠送往醫院救治的過程中,不治身亡。事后查明,這小子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禁不得打。
二、我的檢討:在金融危機深入發展,尚未見底的情況下,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十分痛心。由于我的三拳頭,讓鄭屠失去了生命,我向他的家人表示哀悼和慰問,愿意承擔部分責任。在這個事件中,我深刻認識到:
1、我對鄭屠的死,有著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如果那天在潘家酒樓聽了金家父女的哭訴后,能夠用科學發展觀要求自己,冷靜下來,按照程序把他們的問題轉交到信訪辦處理,就不會發生死人的事情了。可我一怒之下,來到狀元橋下,滿腦子想的是權為民用,利為民謀,一心要為金家父女辦好事,辦實事。結果好心辦了壞事。
盡管我的主觀愿望是好的,沒有打死鄭屠的故意。但那鄭屠根本不把我這個公務員放在眼里,出言不遜還掂了一把殺豬刀,我出于正當防衛,才出拳打鄭屠的,但是出拳太重了,沒有把握好。
2、平時工作缺乏調查研究,拍腦袋行動,鑄下大錯。如果事先召開一次座談會,把鄭屠的情況了解一下,知道他有高血壓、心腦病,我就不會動手打他。我本以為一個殺豬的,還能禁不得打幾下,誰知道打三拳就出了事,主觀主義真是害死人。
3、我再次申明,我和金家父女萍水相逢,素不相識,完全是出于對弱勢群體的人文關懷,才出手相助的。鄭屠那廝說我看上了金翠蓮的美貌,想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才管這閑事的。這完全是誣蔑。請領導和廣大群眾,千萬別信。
三、一點要求:我誠懇希望上級領導,依法依紀對我作出處理,只要公正,公平,我都接受。
1、請領導考慮,我是見義勇為才惹下禍的。但方法欠妥,動手打人了。三拳就能打死殺豬的,這并不說明我的武功多么好,我也沒有練就鐵砂掌,完全因為鄭屠是個重病號。
2、參加工作十幾年來,從不貪污,不受賄,不包二奶,連年被評為好公仆。請領導上不要將我一棍打死。
3、金家父女是無辜的,也是受害者,請不要牽連他們,請保護他們的個人隱私。
總而言之,狀元橋打人事件,該由我承擔的責任,我一定承擔。請領導上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給我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我一定汲取教訓,決不再動手打人。我一定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己的行動能力和執法水平,更加努力的工作,為渭州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作出更大的貢獻。
檢查人:渭州關西五路廉訪使
魯 達
大宋已丑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