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兒子都結婚生兒育女了,是該分家了。母親顫巍著花白的頭發附和著兒子們說:“是啊!捆在一起,不免都有私心眼;分唄!大食堂那陣子,把全村人集中在一口鍋里吃飯,結果餓死那么多人。分唄!分開各人自己去奮斗。”
應該說,母親是豁達的,是通情達理的;她老人家畢竟經過了那么多的苦難日子;見得多了,事理兒便理解得明朗透徹。
分家分得很順利,只是在老人家跟誰過日子的問題上,大家都不免臉露難色。因為母親曾申明過,她不愿意每家住幾天,她要過比較穩定的日子。她需要有個穩定的環境。
最后,還是尊重母親的意愿,跟幺兒一道過日子,。母親說:“皇帝愛長子,百姓愛幺兒嘛!”
于是大家一致通過,將銀行里的全部存款作母親的養老費用劃歸幺兒,母親就跟幺兒長期過日子。
幾年后,大兒子接母親跟他一道過日子,理由頗簡單,養老送終是每個兒子應盡的義務。母親也想變換一下環境,就到大兒子家中過日子來了。大兒子對母親很是孝順,大兒媳臉上卻時有慍色。
一天,大兒兩口子終于吵開了。大二媳說:“那里去找這樣的大憨包!幾萬元的養老費給了老幺,卻由你供養著老婆子……
“你個婦道人家懂啥?如今強盜恁么兇,有母親在家,不強似一把彈子鎖嗎?再說,母親能約約照顧兩個兒女,請個保姆每月還得幾百元呢……
母親似乎明白了什么,她沒有告辭,找來一根木棍撐著,顫巍巍朝幺兒家走去。臉色茫然,但很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