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爭錘煉,十年一劍;斬獲“雙優”,今朝風流。
那是兩段驕陽似火、激情燃燒的歲月!
2008年7月,在瀘州市司法局和瀘州市律師協會組織舉辦的瀘州市首屆律師辯論大賽上,可謂高手如云、酒城論劍、辯法析理、智慧交鋒。曹華作為代表五月花律師事務所參賽的辯手之一,胸擁成竹、舌戰群英、脫穎而出,最終榮獲“優秀辯手獎”。
2009年6月,在瀘州市人民檢察院和瀘州市司法局組辦的、瀘州市檢察官協會和瀘州市律師協會承辦的首屆瀘州市公訴人與律師論辯賽上,控辯雙方,針鋒相對、唇槍舌戰、激情辨護。曹華作為代表瀘州市律師界參賽的辯手之一,又以深厚的法學功底、敏捷的思維、縝密的邏輯、雄辯的口才,斬將奪旗,再次榮獲“優秀辯手”榮譽稱號。
瀘州市律師界榮獲“雙優”殊榮者,唯此一人耳。
“寶劍鋒從磨礪出”。 辯論,是對一個執業律師自身綜合素質高低的最真實的衡量。
曹華是1996年進入四川五月花律師事務所投身法律服務工作的。十年磨礪,曹華律師專致于商事、刑事方面的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的實踐和研究,成功代理了四百余起案件,積累起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十年寒暑,披星戴月,他勤奮好學,在工作中注重法學理論研究,曾在多家報刊發表理論性研究文章,其中《中國古代刑罰制度沿革芻議》以及《論〈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關于傷殘等級對應規定的違法性及相關問題》兩篇文章,獲得了法學界專家的肯定和好評。十載春秋,砥礪鋒芒,他斬獲“雙優”,在川南律師界聲名鵲起,相繼受到有關政府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破冰之案”立標志
1999年5月4日,本市某鄉村民邵化成、何祖洪因土地使用問題發生爭執,邵化成稱被何祖洪用鋤頭打傷。經法醫鑒定為:頭、肩部系鈍器所致,屬輕傷,九級傷殘。邵向縣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該縣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人何祖洪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五個月;二、被告人何祖洪賠償自訴人邵化成經濟損失及傷殘補助費人民幣共計5451.51元。宣判后,被告人何祖洪不服提起上訴,曹華律師接受委托擔任其二審辯護人。
曹華律師通過對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以及相關案卷材料的認真審查、條分縷析,終在一審判決的載述中,找到了該案的疑點癥結所在:1、一審判決書稱:被告人“前去對該地耕種玉米時,與自訴人及其妻xx發生吵鬧?!边@說明,被告人何祖洪攜帶鋤頭的初衷是“耕種玉米”,不是為了將其作為械斗工具。2、該判決書載述:自訴人邵化成聽見吵鬧“欲提刀阻攔時被其妻攔下,其妻去爭地時,與被告人之母發生糾紛并抓扯。自訴人見其妻倒地并呼喊救命,即從家中電視柜上提起殺豬刀跑去攙扶妻子時,被告人用鋤頭打傷自訴人肩部?!边@“提起殺豬刀跑去攙扶妻子”之說從常理和邏輯上都不能成立。3、該判決書還認定:“自訴人提刀追被告人及其弟途中踩滑摔倒,被告人又用鋤頭挖傷其左側頭頂部。”這個描述顯然與法醫鑒定的“鈍器所致”不相符合。根據這些案情疑點癥結,可以認定:先行產生“傷害動機”的是自訴人而非被告人,自訴人連續兩次“提殺豬刀”的行為已充分反映其當時的主觀心理狀態。在面對“殺豬刀”的暴力威脅下,任何人都會產生逃避和自衛的本能。法律不僅要對當事人負責,同時還必須對社會負責,暴力之風絕不可長。另外,所謂“被告人用鋤頭打傷自訴人肩部”、“被告人又用鋤頭挖傷其左側頭頂部”等侵害行為證據明顯不足。據該鄉派出所的偵查提取筆錄證實,派出所提取自訴人那把旨在行兇的殺豬刀時,并無傷到他人的刀上卻粘有血跡和頭發,再結合“自訴人提刀追被告人及其弟途中踩滑摔倒”的細微情節,曹華律師透過表象、一針見血地提出了一個既大膽又契合案情的嶄新辯護思路:即本案自訴人持刀追趕被告人而不慎摔倒時的跌傷和所持刀具誤傷自身的可能性均不能合理排除,一審定罪存疑。
曹華律師在二審中據理陳詞:“一審判決在認定事實方面存在明顯的不合常理,自相矛盾的地方?!辈苋A律師的上述辯護意見,最終得到了二審法院的采納。被告人何祖洪以“疑罪從無”而被改判無罪。曹華律師急當事人所急,一拿到生效的二審判決,他又一路風塵、不辭辛苦地陪同何祖洪的妻子到看守所將已被關押近50日、悲喜交集的何祖洪接回了家。
曹華律師劍鋒初露。這個案件的典型意義并不局限于成功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它的真正意義更在于“破冰之案”這一點上:該案是自1997年新刑訴法確立起“疑罪從無”審判原則后,瀘州市首例將疑罪原則具體運用到司法審判實踐中的第一案。它是瀘州刑事審判工作中將新確立的罪疑從無原則從抽象的法律條文落實到具體案件審判的標志性案例。這才是曹華律師在該案成功辯護的真正重大意義所在。
天地有法日月明
2003年6月,一樁棘手的案件又擺在了曹華律師的面前。案件的起因是這樣的:2000年8月24日,原告宏大糧油企業集團公司與被告江河酒業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約定:原告將持有的精圣藥業公司面值210萬元股權以140萬元的價款轉讓給被告,后者同意受讓并在協議簽字生效后3日內支付60萬元,15日內再支付余款80萬元。協議簽署后,原告按約履行了股權轉讓義務,但被告方卻一直遲延至2002年4月26日才給原告出具了一份“還款計劃承諾書”。但書面承諾后,被告也僅于2002年6月5日向原告支付了5萬元股權轉讓款,其后再也沒有履行付款義務。
由于精圣藥業公司股權構成中涉及加拿大ROBERT公司,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股權轉讓的程序較為復雜。因此,被告江河酒業有限公司在應訴中辨稱:原、被告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其轉讓無效。被告在庭審中提供了《精圣藥業有限公司章程》、《精圣藥業有限公司合同》,以此證明股權轉讓應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遵守《企業章程》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才屬有效。
曹華律師通過大量的走訪取證,在一審法庭調查及辯論中闡法釋理、層層剖析,明確指出:《股權轉讓協議書》不僅注明“甲方轉讓、乙方受讓的意愿,已告知精圣藥業有限公司合營各方,合營其他三方均表示放棄受讓權,對本協議不持異議?!鼻覅f議書上還有精圣藥業公司全體股東的簽字蓋章,另有“精圣藥業有限公司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紀要”這一書證相印證,同時還依法報經了原審批機關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批復。因此,該《股權轉讓協議書》依法成立,系合法有效合同。他進一步指出,被告所持股權轉讓應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才屬有效的辯稱,其依據是七名董事中有一名因在國外未能出席會議。被告的這一抗辯其實質是有意混淆合營者、合營一方與合營企業三者的主體資格。一審法院最終采納了曹華律師義正詞嚴、擲地有聲的代理意見,判決被告履行依法成立的股權轉讓協議所約定的135萬元轉讓款支付義務,并承擔該款利息損失賠償責任。爾后,在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階段,曹華律師在其撰寫的答辯書中進一步洞明案情本質,從容應對、直指其非:“上訴人一方面因股權轉讓享有大股東的地位、行使大股東的權利而受益;另一方面卻又拒不履行義務拒付轉讓款?!薄ⅰ霸诋斀穹ㄖ螄遥魏问袌鼋洕黧w在交易活動中均應遵循一個最基本的底線規則,即誠實守信、交易安全這一根本準則?!闭遣苋A律師巧妙地運用了這種三軍奪帥、匹夫奪志的直擊心理式的訴訟策略,最終迫使上訴人江河酒業有限公司在內心確信己方理虧的情形下,不得不以一審判決處理正確為由,于二審開庭前主動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撤回了上訴。這真可謂是烽火自熄滅,訴訟陰霾散。
一樁寄希望于鉆法律“空子”的案例,因曹華律師明辨因由、高處著眼、洞察其非的代理策略與訴訟技巧而消彌于無形。“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矣”,曹華律師的善戰之劍開始透映出屈人的犀芒。
曹華律師涉案領域較為廣闊,許多案例都充分反映出他對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合理運用。2005年9月,鑫鴻廠狀告某國土資源局,稱其“將原告所有的部分進廠公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第三人”,“導致原告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本痛?,鑫鴻廠提起了70萬元的行政賠償之訴。曹華律師作為被告代理人,在其答辯意見中明確指出“爭議公路屬公共道路,原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被告對規劃的土地依法出讓給第三人,事實清楚,程序合法?!痹僬?,根據《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行政復議是該土地管理行政糾紛的法定前置程序,原告未經復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符合法律規定。該答辯直指案情要害,一劍封喉。法院當庭采信,駁回了原告起訴。2006年4月,某區法院判決了一樁團伙搶劫案,采納了公訴機關“不區分主從犯”的公訴意見,案犯中有一名才剛剛年滿19歲的少女李某被判10年有期徒刑。受其母親委托,曹華律師和他的法學老師、五月花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劉先賦大律師一起,查閱紛繁卷宗材料、厘清案情細微之處、推敲精準法律適用。從該案的犯罪動機、首倡犯意到分工指派、搶劫實施、分贓支配等五個方面細節進行條分縷析,最終確認了該搶劫案共犯中“確有主、從之別”的事實。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處地位及所起作用應屬從犯。曹華律師同時還發出了這樣的辯護呼吁:“對于這樣一個即系初犯而又可塑性極強的花季女孩子來說,難道漫漫的10年鉄窗真的是最能夠體現我國刑法的根本目的和精神嗎?”終于,律師的意見贏得到了二審法官的認同和采納,李某二審被得以從輕改判為8年有期徒刑。罪刑一致、罰當其罪的刑罰精神和原則,通過律師的依法辯護得到了真正的貫徹與落實。
知識和經驗也進一步豐富了曹華律師的辦案智彗和庭審技巧。2006年4月,我市某社團組織被牽連進了一樁3000萬元的房地產轉讓合同索賠官司之中,實則是原告方締約過失及違法故意行為所致。曹華律師采用構圖闡釋事實、分清合同主體、明晰法律關系等一系列代理策略和技巧,有力地說明了該社團組織非涉案四主體之一,不是本案適格被告的事實。充分展示了他在法庭山沉著穩健、思路清晰、舉重若輕的大將風格,贏得了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的贊許。最終,律師關于該社團組織非本案適格被告、不應擔責的代理意見也為高院所采信。
腹有詩書潤丹心
“我們的生活,已經無比遼闊地向外拓展,但我們缺少一種內心的復歸”(于丹語)。處三千紅塵,曹華渴望心靈的回歸,他通過文學來實現內心的復歸。
曹華不僅擅長理性思辯,而且也鐘愛形象思維,喜歡寫詩歌,對他來說:“詩是流轉在人心中芳香的語言”。他的內心有一個豐富的情感世界,他的情感世界里常常激揚著對國家、對法律、對生活的情懷。
天地有法行,昭昭日月明。
上可定乾坤,下則安黎民。
法本良善意,公正兼民情。
治國當依此,萬世開盛平。
在這首《法頌》一詩里,我們不難讀出曹華對法律的贊頌;不難讀出他從法的角度對黎民、對國家、對民生的關注。
曹華的《潤兒七歲生日詩》,是一首極富特色的現代詩,在形式上有所創新,該詩的形體上像一座頂天立地的金字塔,也像一棵“新松恨不高千尺”的勁松。從“漆眸晶晶亮 睫毛彎彎翹長 性聰慧靈動略犟”這樣的詩句里,可讀出兒子的活潑可愛、聰慧頑皮,還可以讀出深深的父愛之情。
情到深處最感人。
曹華熱愛家鄉,熱愛家鄉的山山水水。他用“山似方形故得名,莽蒼涌來疊青屏”、“ 一夢蝴蝶前塵醒,九十九峰我為頂”等詩的語言,來突出方山山形山色的特點以及作者渴求心靈回歸自然的人生態度?!巴宰砭茣裣s’,形本天然。”短短十四字,便將關于玉蟬山的優美傳說鋪陳開來,給讀者留下無限想象的空間。而對于因故未能參加的由瀘州市作家協會組織舉辦的櫻桃山詩會,曹華更以李白夢游天峔山式的浪漫主義筆調,展開天馬行空般的豐富遐想,在《遙賦櫻桃山詩會》中寫下了“料峭春寒應知早,風中吹得櫻桃惱。一夜忽發千萬枝,撲面紅塵盡妖嬈”的火熱詩句,不難看出曹華對山水自然、對紅塵人生的熱愛。在他的生花妙筆下:“清風明月本無價,近水遠山皆有情”。
在物質當先的今天,我們的精神世界在日漸萎縮,詩已成為沙漠里的玫瑰。曹華作為一名專職律師,征戰在法律的疆場,雖然身心有倦,但在他的靈魂深處,卻依然堅守著一支芳香的玫瑰。
曹華律師是中國農工民主黨黨員,是合江縣人民政府特聘法律顧問和瀘州仲裁委員會特聘仲裁員。他的勤奮好學、他的敏銳多思、他的能言善辯在業內被人廣為稱道。他現在是五月花律師事務所分管業務工作的常務副主任。十年律師生涯、十年無悔青春;十年跌宕起伏、十年磨礪一劍。這劍有夏的灼烈,也有秋的寒芒;有春的明朗,也有冬的斂藏。曹華律師是一個熱愛生活、頗有追求的人。他是劉先賦大律師的高足,始終視恩師為其人生的榜樣,成為一個待人以善、扎實做事、鉆研學問的人。在這里,我們就以曹華律師抒發豪情襟懷的自題詩《述懷》作為本文的結尾吧:
“我有滄海愿,意氣凌云漢。男兒大丈夫,本是蒼龍變。朝煉東海邊,暮修昆侖巔。苦礪丹心志,破天一嘯間?!?/P>
(注:文中當事人姓名和單位名稱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