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好朋友聊天,聊到了初戀這個話題。她和我一樣,忘記不了初戀。更確切的說,不是忘不掉那個人,而是忘不了那段青春時光,忘不了那時那刻的自己。
她問:“你和初戀在一起,做過的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
我答:“我給他織圍巾。我們每天都會寫戀愛日志。”
她繼續說:“你們很文藝哦!”
我回答:“呵呵。是很清澈。我們彼此連手都沒有拉過?!?/span>
我和她就初戀這個話題聊了一個多小時,重點談論了初戀是什么感覺、怎樣忘掉前男友、什么是愛、怎樣才能獲得安全感。說著,說著,她的眼睛里淌出了憂傷,并發出喟嘆:“我想我是找不到男朋友了。我也不可能結婚了?!薄安粫?。不要這樣悲觀。緣分沒有到而已?!蔽野参克?。
與好友道別后,我獨自走在街上。路旁的燈發出微弱的光。微風起了。帶來絲絲涼意。此情此景,讓我想起了十二年前被分手的那個夜晚。
他說:“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感覺了。”
我問:“為什么呢?”
他又說:“我也說不清楚。就是沒有感覺了?!?/span>
我再問:“你是不是有更喜歡的人了?”
他最后說:“也許吧!我那女閨蜜向我表白了。”
我最后答:“祝你們幸福!”
由于是異地戀,我們并沒有當面說分手,而是通過發短信來了結。我想我們之間之所以以失敗告終,一是敗給了距離,二是出現了第三方,三是因為我的疾病,四是源于他對“優秀”的情有獨鐘。那時的自己,因為身體疾病,休學在家。自然是沒有資格繼續做他女朋友了。當我們共同的朋友,他的好哥們兒,得知他的選擇后也十分詫異。屢次勸說,無果。我和他從此成為陌路人。
我是一個比較慢熱、比較長情的女人。那句“祝你幸福”其實并不是我的本意。我的內心在掙扎,一方面希望他能對我不離不棄,陪伴我戰勝病魔;一方面又覺得自己已是疾病纏身,沒有資格繼續和他在一起。在接下來與病魔戰斗的日子里,鼓勵我、幫助我的反而是他的哥們兒以及初中時和我沒有多少交情的一個同學。
或許人都是自私的。在殘酷的現實面前,更是如此。我從來都沒有怪過我的初戀男友。我只是恨自己不爭氣。現在想來,當年的所思所想真是滑稽。逝去的緣分肯定就是不合適的緣分。丟了,何妨?日子要往前過,眼睛要往前看。我還得感謝他給我上了一課。人活一世,除了父母,沒有人會包容你的任性,擁抱你的無助。
直至今日,每到八月份,我都會有意無意地想起他。我把我們之間的回憶寫成了詩歌,寫成了散文,寫成了小說。我不是愛著他,我是愛著那份回憶。畢竟,只有與他在一起的那份感情最為純粹,最為珍貴。不用考慮房子,不用考慮車子,不用考慮生存的壓力,就是一種單純的喜歡,就是一種情不自禁的吸引。我喜歡他身上那股書生氣,那股儒雅氣質。他看重的是我的刻苦奮進、善解人意。
我不止一次地想過,如果當年的自己堅強些,思維開闊些,積極樂觀些,我和他是否會有未來呢?一個知情的老同學向我說過:“你和他其實很像。在一起,也還般配。只是沒有想到,他竟然是第一個放棄你的人。”“我不怪他。那時我們都還太年輕。承擔不起?!蔽揖怪鲃訋退忉尅?/span>
盡管后來我也談過戀愛,但是再也找不到那種純粹的柏拉圖式的精神之戀了。分開十二年有余了,我內心的某個角落還有他的身影。當然不是愛,而是一種紀念。證明我年輕過,證明我確實有點兒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