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入:ldlsq http://lzzjw.luzhou.net 2008-6-30
2006年9月25日上午,四川省瀘縣某初級中學初一年級學生小雨(化名)從學校四樓上跳樓自殺,傷勢嚴重。小雨住院40天后出院,經鑒定構成七級傷殘,為賠償一事,小雨的父親將學校告上法庭。他為什么要跳樓?究竟誰該為跳樓買單!
一、不做作業老師批評 賭氣輟學
小雨家住四川省瀘縣縣城郊十多公里的農村。2006年9月他與孿生妹妹升上當地一所初級中學校,成為初一年級的同班同學。9月15日(星期五)上午第一節語文課,由于小雨(男,13歲)未完成語文教師萬老師布置的作業,被萬老師叫到辦公室詢問情況。小雨解釋說是忘了帶作業本回家。這時,坐在萬老師對面的一名男老師表示懷疑,說:“忘了帶作業本?怕是故意不帶喲!你才來學校幾天,就不想做作業,回去家教一下?!毙∮旰懿环?,認為這名老師冤枉了他,他不是故意不帶作業本回去的,一氣之下沖出辦公室回了家。
班主任胡老師得知此事后,從對小雨負責起見,打電話找其爺爺了解他是否回家,但電話打不通;然后胡老師又找與小雨同桌的妹妹回家代信叫爺爺下午到學校來一下,但爺爺不空沒有去。胡老師又與其爺爺電話聯系,方才得知小雨已經回家。胡老師當即向其爺爺反映了小雨不做作業的情況,并叫他和小雨9月18日去學校。
小雨在家中耍了兩天,18日早上7時40分左右被爺爺領到學校,爺爺叫他向老師道歉。到班主任胡老師辦公室后,胡老師對小雨說:“你跑口山!跑口山!”小雨一聽,覺得胡老師的態度不好,就說“我不讀書了?!睜敔攩査遣皇钦娴牟蛔x了,小雨回答說“真的不讀書了?!庇谑?,胡老師對小雨說:“你不讀書了,可以。但是,你要寫一張條子說你自己不愿意讀書了,并且你和爺爺都要簽名。”小雨聽后在那里寫了一張內容為“我小雨自愿不讀書了”的條子。小雨和爺爺都在上面簽了名。
二、知錯愿改寫保證書 回校讀書
小雨回家耍了一周。其間,爺爺向他遠在廣州打工的父親電話聯系,講了小雨賭氣不讀書的事。9月22日,小雨父親通過電話與學校溝通,請求學校同意小雨回學校讀書;他怕老人說不清楚,并電話委托同學朱某親自送小雨到學校去。9月2 3日,胡老師與小雨的爺爺聯系,請他下周星期一單獨去學校簽一個保證小雨以后不再不做作業、不犯錯誤的保證書,簽了再送小雨來讀書。當天,爺爺做通了小雨的思想工作,在家中督促他寫下了保證書:保證不犯錯誤,認真完成家庭作業,并向老師承認錯誤。后來,小雨的爺爺又打電話與胡老師商量小雨讀書的事。
9月25日上午7時30分,小雨由爺爺帶到學校,準備向學校說清楚,然后去讀書。他們在操場碰見胡老師,胡老師對小雨爺爺說:“不是等你把合同簽了后再叫小雨來嗎?”小雨和爺爺沒回答。但是,胡老師還是叫他們到辦公室等他。8時20分,小雨父親的同學朱叔叔受委托到學校與他們匯合,一起找學校領導和老師商量小雨回學校讀書的事。8時3 0分,小雨他們由胡老師帶著到黃校長辦公室去,黃校長對小雨做了批評教育,他問小雨:“你逃學,不做作業是不是受到了委屈?”小雨說:“沒有?!秉S校長又問:“你逃學,不做作業是否有理由?”小雨回答說“沒有?!秉S校長教育他說:“既然你沒有委屈、沒有理由就應該好好讀書,并且要用知識改變命運,學習成就未來。人有性格不一定是壞事,如果用在學習上,對不懂的知識,就應該有性格,一直弄懂為止,但用在為人處事上就要三思了?,F在老師抓學生的紀律抓得緊,你要好好學習,向老師認錯?!贝蠹s20分鐘后,小雨同爺爺、朱叔叔和胡老師一起朝胡老師的辦公室走去。
三、不愿班上念保證書 跳樓自殺
途中,胡老師提出要請語文老師萬老師過來,讓小雨向他道歉。當走到操場上時,胡老師對小雨說:“你寫的保證書要在班上公開念一遍。”小雨聽了這句話后很不舒服,覺得在班上念保證書傷了自己的面子,就不想念了;不知怎么他就想到了跳樓自殺,死了就不念了。走到教學舊樓三樓的時,小雨爺爺跟著胡老師一路到三樓請語文老師萬老師,朱叔叔也跟在后面。小雨打定主意跳樓自殺,就沒有停下,徑直走到四樓自己班教室后門對著的走廊處,翻上混泥土圍攔,跨過混泥土圍攔上的鋼筋圍欄,背對著教室,雙手反著抓住鋼筋,雙腳站在混泥土圍欄外面準備跳下去。這時,朱叔叔看見小雨驚人的舉動,上課的老師也看見了他,急忙喊道:“那個同學,干什么?”胡老師驚了,喊:“小雨,你做啥子?”朱叔叔猛地跑過去想抓小雨,小雨卻突然跳了下去,摔倒在二樓地面上,當即兩腳踝骨折、腰椎1、2、3、4節壓迫性骨折和肺出血等,傷勢嚴重。班主任胡老師立即打電話通知110、120,將小雨送到瀘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聽到兒子出事后,小雨的母親2 8日匆匆從廣州趕回家中。后來,父親也趕了回家。據醫生介紹,小雨雖然脫離了危險期,但是由于脊椎和腳踝的骨折,今后很有可能會留下終身的殘疾。
四、不愿說跳樓的原因 坦言曾自殺
在醫院,小雨對民警講:在爬上圍攔時還是很怕,站在上面時也很怕,跳樓時腦子一片空白,以為自己跳下去必死無疑了。他對民警說:我很后悔,這是我一生中做的最蠢的事!據他自己講,在今年五一節的時候,他離家出走到小學同學處耍了四天,回家后感到父母沒有在身邊,很寂寞,很空虛,孤獨無助,就想到過自殺,但沒實施。
而小雨的朱叔叔則說, “我認為,就是因為小雨不愿意念保證書,感到念保證書有損自己的面子,最后才選擇跳樓的。”
學校的黃校長卻認為學校老師對小雨的教育完全是一種正常教育,小雨跳樓的原因完全是因為自身原因造成的。
據了解,小雨的父母長期在廣州打工,小雨和雙胞胎妹妹一直由爺爺和奶奶照顧。小學三、四年級時,小雨的成績很好,后來打電子游戲搞差了,現在的成績是中等。據老師和同學介紹,小雨人很聰明,很會說,口才好,他自己認定的事很難改,比較固執、偏激,與同學經常吵架,關系不好,同學們不喜歡和他玩。父母管不住他,只有爺爺才管得住。爺爺曾對人說“這個娃兒要順倒毛毛抹!”
調查發現,這個悲劇的發生是多方面的原因,最主要的是留守少年缺少父母的愛,正如小雨說的“很寂寞、很空虛、孤獨無助”;其次是十三歲少年心里不健康,很脆弱,面對挫折不能正確對待;第三是年紀小,幼稚,對跳樓的后果或者說危害估計不足,就輕率的一跳。第四是老師要求小雨在班上念保證書傷害了自尊心,是跳樓的誘因。
五、學生學校均有責任 學校賠1.5萬
小雨這一跳,讓父母、爺爺、奶奶等親人吃盡了苦頭,不但要在醫院照顧他,還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經濟。小雨在瀘縣人民醫院住院7天后,又轉到瀘州市醫學院附屬醫院住院治療33天才出院。小雨在住院期間花了醫療費4萬多元,這對于以打工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家庭來說,是難以承受的。當然,學校也承受了不小的壓力。小雨之傷經瀘州科正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構成7級傷殘。目前,小雨的左腳跟不能彎曲,右腳是跛的,獨立生活困難,尚在家里休養。
兒子在學校跳樓造成傷害,學校有推卸不了的責任,應該為醫療等費用買單。為賠償事誼,父親代兵(化名)多次找到學校要求支付醫藥費等,但未能達成協議。2006年11月29日,代兵以其子小雨的名義將瀘縣某初級中學校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各項人身損害損失共計73470.33元。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從4層樓房跳下會使身體受到傷害,卻趁人不注意時跳樓致殘,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被告學校老師在原告不交作業的情況下,要求原告在家檢討一個星期后又公開宣讀保證書,使原告的自尊心受到傷害,對原告產生跳樓念頭起到誘因作用,應當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由被告賠償原告受傷損失1.5萬元。
此悲劇以學校和家長買單而塵埃落定,但留給社會、學校和家庭的深思遠遠沒有結束。但愿今后不再發生類似的悲劇。留守少年需要關愛,需要一個溫暖的家!外出打工的父母們,不要僅僅為了錢而丟下子女不管!請給他們一個溫暖的家!學校應該對留守學生多一點寬容和關愛,讓他們在學校享受到家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