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入:ldlsq http://lzzjw.luzhou.net 2008-6-30
倍受人們關注的,最近被瀘州市評為“十大精品”要案之一的李永久煙貪案已成為警示之鐘。2005年3月30日,李永久因受賄罪、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涉案的同伙也分別領刑。消息傳出,特別是瀘州市卷煙廠的職工更是奔走相告,采取各種形式慶祝,有的職工甚至來到長江邊放響了鞭炮。
要拿下頗有知名度的瀘州市卷煙廠廠長李永久一伙群貪并非易事,從瀘州市檢察院、龍馬潭區檢察院兩級院整理的40本卷宗近3000頁的的材料中,可以透視反貪干警撥開迷霧重重的力度,經過近一年半的艱辛取證,群煙貪雖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他留給人們更多的是警示和思索。
人物檔案:李永久,男,1954年10月20日生,漢族,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曾擔任瀘州市經貿委副主任;四川省園藝科學研究所所長、書記;瀘州市土產站黨委書記、站長;瀘州老窖公司副總經理;瀘州卷煙廠廠長。因犯受賄罪,正在監獄服刑。李永久在向龍馬潭區檢察院交待問題時,用筆寫下了他遲到的懺悔——“我恨自己犯了錯誤,害了自己,也害了同我一道工作的同志!”一個曾經輝煌一時,仕途亨通的風云人物,就被自己的貪欲打倒了。
(一)怪現象引出的舉報信
瀘州卷煙廠于2003年6月30日政策性關閉,由財政斥資安置職工。市政府委派的清算工作組于2003年4月進駐瀘州卷煙廠。卷煙廠財務處通知倉庫保管人員,將庫存原輔材料進行盤存后移交清算組,并明確不再購進原輔材料,但在5月份的一個月內,“業務二科”竟頂著清算組的決定又購進包材158.6萬余元。奇怪的是正在清算組4月清理庫存材料時,“業務二科”購進的包材庫存已達229萬余元。為什么“業務二科”如此大膽,在卷煙廠“倒閉”前夕,庫房內還存大批包材還如此大量進貨?為此,卷煙廠職工的舉報信頻頻向清算組,向市、省紀委、市、省檢察院,乃至中紀委反映,揭露李永久廠長等一伙煙貪與“業務二科”老板趙文慶等相互勾結,大肆侵占國家財產問題,并指出卷煙廠庫房里的包材經清理就有216.3萬元的包材只能銷毀或處理成廢品賣給紙廠化為紙漿。面對種種怪現象,職工憤怒了,指出為什么身為國家機關干部的李永久廠長等領導層,在明確知道不應大批量購進原輔材料的情況下,還大量購進原輔包材。經過折抵,他們至少給國家造成240余萬元的巨大損失,這究竟是“糊涂”還是另有隱情?
一封封舉報信,一個個問號縈繞在市、區檢察院反貪局干警腦海里,李永久等人是不是貪官,需要的是證據,2003年10月,反貪干警暗查瀘州卷煙廠的行動便在于無聲處秘密展開了。
(二)敲山震虎
通過近一年的暗查,2004年10月11日,市反貪局采取了敲山震虎的策略,瀘州卷煙廠黨委書記胡某某等人被檢察院拘留審查的消息傳出,李永久這條“虎”震驚了。李于次日下午5時許,他緊急召見了向他行賄多次的“業務二科”科長趙文慶等人。當時隨趙來的還有吳哥、張四、李某某等弟兄伙。在濱江路某茶館里,李永久開門見山地說:“今天請各位來幫幫我的忙,去找關系說說情。并要趙給吳哥打個招呼,如果吳不幫忙,他就要把吳哥在果蔬市場收協調費(即保護費)的事講出去……”一時間,來者紛紛為李打氣,“誰敢動李大哥,我們就搞掉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果真,反貪干警在辦案中就收到不明身份人恐駭電話和警告電話。
“你不要太焦慮,你沒有其他問題!”“送錢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只要不說,就沒有人敢動你!”在一陣陣安慰聲中,李永久似乎心情好了些,突然他對趙文慶說:“關鍵時刻,你給我準備一個新手機號碼,以后有什么事就讓張四給我聯系。”10月12日晚10時許,李永久電話讓趙通知卷煙廠財務處長段某某立即去濱江路。在會見時,李永久很高興地說事情基本上擺平了,吳哥回了話,只要把不該分的錢拿去交了就沒事了。李永久要財務處段處長回憶象“這樣的錢在卷煙廠究竟拿了幾次。”段說記不清了,大概就一次,可李說有3、4次,每次都是3萬元左右。經查,原來這一筆筆錢,是李永久一伙群貪打著“獎金”的招牌瓜分國有資產20余萬元的見證。胡國瑞等人被抓,李永久的攻守同盟也在緊張的進行。
(三)“雙規”引起的震動
2004年10月14日,就在李永久約見同伙的第三天,李永久被瀘州市紀委雙規了。
消息傳出,瀘州卷煙廠沸騰了。全廠職工立即聯名向有關單位寫信——“據悉李永久、胡國瑞先后被雙規了,財務處長段太樹被拘留了,我們深感高興,希望你們能一鼓作氣,一查到底,捉盡蛀蟲……”在信中,職工向市紀委、反貪局提供如下線索:一、李永久、胡國瑞任職期間,職工實行三班倒,每班上12小時,年產值在五千萬元以上。每年該上稅多少?他們人人有豪華轎車,個個有住房豪宅2套以上。職工用超負荷的勞動生產的利潤,他們不是按稅上交國家,而是流進了李永久一伙煙貪的腰包里了。其二,李永久與“業務二科”趙文慶勾結,每天晚上有2輛東風大貨車外運香煙往云、貴方向,車尾全部用衛生紙掩蓋,究竟為什么?其三,在58公里處,趙文慶租有卷煙倉庫,曾被查處,在外運中一次在內江被抓獲罰款10萬元,一次在鎮雄被查獲,被罰款30萬元,他們卻無動于衷,仍頂著煙草專賣法政策,大肆生產“三無”產品,幾年來不僅偷漏稅收上千萬元,而且專收霉爛劣質煙葉進行生產,他們不僅坑國家,也坑老百姓;其三,瀘州卷煙廠關閉后,李永久、趙文慶等人投資數千萬元資金搞果蔬市場,自辦瀘州罐頭廠、無層紙廠等,他們的資金從何而來……一樁樁事實和一個個現象,為市紀委、檢察院提供了順藤摸瓜的線索。
在雙規期間,李永久初步交待了涉嫌違紀的問題——1994年至1998年,李在任瀘州土產站經理期間,先后4次收受項目承建商劉某某現金10萬元;2000年3月至2002年9月,李在任卷煙廠廠長期間,先后3次收受承攬瀘州卷煙廠建設工程方劉某某10萬元,收受趙文慶2萬元;2001年春節前至2003年3月,李在任卷煙廠廠長期間,分6次收受趙文慶“感謝費”27萬元。此外,李還伙同黨委書記胡某某、副廠長郭某某、財務處長段某某及銷售人員陳某共同侵吞公款20.5萬元……第一回合,李永久的防線就被擊潰了。
(四)神秘的“業務二科”
2004年10月26日,瀘州市檢察院對李永久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立案偵查,同月27日對其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檢察院批準執行逮捕。同年12月14日移交龍馬潭區檢察院偵查,要撥開煙貪李永久的貪技,反貪干警率先得剝開“業務二科”的內幕。
瀘州卷煙廠業務二科成立于2001年5月,是游離于卷煙廠業務科以外的一個“部門”。這實質是李永久一伙為了偷逃稅款,斂財、貪污的一個“黑色”營銷通道。二科負責人趙文慶,曾是敘永卷煙廠職工,因違紀違法于1989年被勸其退職。此人在社會混跡多年,熟悉社會一套,當瀘州卷煙廠成立,經人介紹,于1998年被瀘州卷煙廠臨聘為業務人員。趙進廠后,前三月是試用期,每月只拿300元工資,試用期滿后,瀘州卷煙廠就分了10個銷售片區(以市為單位)。當時,趙被安排到宜賓片區,分片后,就按銷售量的0.5—1.2%提成,且費用包干。由于趙熟悉煙行道,且能說會道和通關系,很快局面打開,成為卷煙廠銷售的佼佼者,他在廠領導和職工中成了小有名氣的人物。
1999年初,有關單位向卷煙廠下達了新的稅收指標。于是李永久等領導決定要拓展省內外銷售市場,趙又被安排負責云南片區業務,在頻頻的與煙商打交道中,趙感到每筆業務都要經廠財務處,有諸多不便,于是萌發了一個念頭——一個不受廠財務約束的機構。在2001年春節前夕,趙為了成立敘永綜合處,壟斷省外市場,送李永久5萬元。隨著省外市場的打開,趙看時機已到,于2001年5月向李永久提出了成立“業務二科”的主張,并暗示,如果有了業務二科,很多事情處理起來方便,廠方也有回旋余地。李廠長心領神會,對趙的見解移到了廠黨委會研究。其結論是:為了事業的發展,為了市場的需要,成立“業務二科”是開拓者的創新。在美其名的掩蓋下,業務二科成立了,其科長當然就是趙文慶了。
趙文慶為了當上業務二科的科長,暗中又送給李8萬元現金。后來,趙向反貪局交待時說,送錢給李廠長為的就是為了今后大家(指李)獲得更大的利潤,為了展開工作是面子上的話,要李廠長多給二科一些優惠政策才是真。
據查,業務二科的成立,違反了國家煙草專賣法。原因是國家專賣局對瀘州卷煙廠下達的任務是2.5萬箱,業務二科成立后,由于違規向省外銷煙,生產翻了一翻,每年多生產3萬箱左右。經查,2001年5月至2003年5月,卷煙廠為業務二科生產的香煙共計113400余標箱(每標箱計250條香煙),由于生產的香煙均為低檔次香煙,每條按5元售價批發,銷售總額達1.4億余元。為此,其香煙的偷稅是多少,則不言而喻了。
更令人震驚的是,在明確瀘州卷煙廠將于2003年6月30日政策性關閉的情況下,李廠長還大量為業務二科生產香煙。為此,卷煙廠職工反映強烈,于2003年“五一”勞動節期間罷工十余天。李廠長一伙為了最后的撈取不義之財以發獎金許愿的方式動員職工上班生產香煙。趙文慶為此,在李的辦公室又送現金3萬元給李,難怪李永久才如此賣命地為業務二科效勞。
事實證明,“業務二科”實際上是洗黑錢,偷漏稅,群煙貪貪污、分贓的“黑色通道”。
(五)卷煙廠“第二產業”露倪端
被瀘州人稱為蔬菜批發市場的華泰果蔬產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7日。
該公司由卷煙廠李永久任法人代表兼董事長,胡國瑞任總經理(卷煙廠黨委書記)。其注冊資金為2200萬元。依據注冊資金出資登記是:李永久1000萬元;胡國瑞55萬元;郭曉云50萬元(卷煙廠副廠長);趙文慶500萬元;劉興江500萬元;段太樹25萬元(卷煙廠財務處長);張勇25萬元(卷煙廠廠辦副主任);趙勇25萬元(卷煙廠職工)。其出資方式:全體股東購買江陽區藍田鎮紅巖村三、九社200畝出讓土地使用權作價2200萬元投入。在驗資報告有這樣一段敘述:出資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由瀘州卷煙廠取得后協議轉讓。轉讓手續尚待辦理,瀘州卷煙廠承諾對轉讓程序等的合法性負責。
該公司于2002年9月27日由瀘州市工商局頒發的核準通知書寫明:四川瀘州華泰果蔬產業有限公司有三個投資人——第一是瀘州卷煙廠,投資2000萬元,投資比例66.87%;第二、三個是劉興江,趙文慶各投資500萬元各占16.7%。但是,在后來的工商局正式登記的股東中卻沒有瀘州卷煙廠。
反貪局干警經過縝密偵察和綜合分析:顯而易見李永久在轉移國有資產方面布下了煙霧,時而是個人入股1000萬元,時而又是“瀘州卷煙廠”。煙廠領導層明知趙文慶等在違法破壞煙市場,為什么還要合伙與他們搞第二產業?結論只有一個,趙、劉長期向李行賄,李較為容易控制他們為自己斂財。他們雖然挖空心思,其在登記、驗資時大耍文字游戲,但還是在該公司的注冊資本前后矛盾中,露出了卷煙廠部分領導投入巨額資本來路不明這一倪端。
李永久撒下的另一煙霧,又被反貪干警戳穿了。
據李永久交待,他搞果蔬市場項目,是想在精力充沛之時,在瀘州打造一件真實的“作品”,同時為卷煙廠的職工準備一條就業退路。可到了創建后期,心態就發生了質的變化。
他說,兩大股東即趙文慶、劉興江本來是他的學生、弟子,他們在果蔬市場投了資,而自己投入其項目資金,卻沒有收益,于是怨氣產生,有的人認為受他的鼓動搞此公司有上當受騙的感覺,認為李把他們套牢了。由于果蔬市場2002年9月動工到2003年元月底基本竣工,可至2003年10月基本沒有收入,全靠卷煙廠職工集資入股和卷煙廠借的705萬元(交土地款600萬元),余下的105萬元來維持,只要帳上有錢,兩大股東都爭著要,搞得他很為難。2004年以來,該公司有了收入后,兩大股東家族都想擠進來撈一把。想到他就要退休了,自己為該公司付出了這么多劃不來,認為趙、劉兩人在修建市場時,分別送他才2萬元、5萬元,自己利用權力挪用卷煙廠數百萬元用于果蔬市場太劃不來,趙、劉應該回扣他。再加上卷煙廠有的職工風言風語在背后罵他是貪官,認為自己太不值了。于是,他就給趙、劉兩大股東說:市某大公司100萬年薪請我去當老總。兩大股東慌了,分別表示只要他不走,一切都好說。于是李提出,你們各出150萬元吧。李永久認為,如他們真拿300萬元給自己也值得起。當時,趙文慶要寫合同,可劉說都是弟兄伙還信不過嘛!李永久轉移卷煙廠資金705萬元,他向兩個股東索要300萬元,不正是李在注冊時“私人“投資”1000萬元的和嗎?顯然,李的1000萬富翁夢準備在“第二產業”中去實現,后來,東窗事發,李永久的美夢被反貪干警擊碎了。瀘州卷煙廠轟轟烈烈搞的“第二產業”,“為了職工”的慌言不攻自破了。正如一個老職工說:卷煙廠生產卷煙,卷煙又變成煙霧。李廠長一伙,就是用煙霧遮住了他們貪的真面目。
(六)趙文慶投案
曾經為李永久拍響胸膛——送錢,只你知我知天知地知,關鍵時刻為李打氣壯膽出謀劃策的充滿江湖哥們義氣的趙文慶,終于在卷煙廠刮起的廉政風暴之時,在親人的帶領下,于2004年10月25日向市檢察院投案,于同年11月1日因涉嫌行賄罪被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正式逮捕,并關押在異地隆昌看守所。
經瀘州市反貪局偵查,趙在“業務二科”負責期間,非法銷售計劃外香煙,非法獲利442萬余元。造成國家損失數千萬元。
趙文慶實屬一位行賄高手。自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僅18個月,趙就向李永久行賄近30萬元。每次趙的賺錢思路,就在錢的鋪墊下,李均給予支持。他們玩弄的權、錢交易在這里配合密切。據趙文慶交待,李永久受賄有時還不過癮,還主動索賄。在2003年初的一天,李打電話說,要趙安排一個車到成都,送舅子去檢查病,準備確定后動手術。叫趙借5萬元給他。趙當即全部答應了他的要求并說:“你舅子有困難,當兄弟的贊助他就行了,還還什么!”
后來,趙將5萬元拿給在果蔬市場上班一姓劉的司機,叫他開車送給李永久的舅母子。
2004年9月的一天,李永久獲知自己被反貪局盯上了。于是找到趙文慶說:過去我借你5萬元給舅子看病,你別對別人講,現我拿“雨花”的5萬元股票還你。趙為他鼓氣,說:就說你還了的!為了讓李放心,趙還打了一張收到還款5萬元的“收條”交李永久。
據趙文慶回憶說,李永久智商 高,對現金感興趣,對大禮物總是不屑一顧,時時堅決拒絕。記得在2002年初的一天,趙在瀘州大梯步碰見李永久,恭維道:李廠長,你好辛苦啊,單位還沒給你配車啊(此期間,李在市經貿委任副主任),我送一輛好車給你怎樣?!李永久變得嚴肅起來說:你小子都是有腦殼的人,你送車不就是送我一個貪官的帽子給我戴嘛,虧你龜兒子想得出來!趙文慶突然感到眼前這個老練的財迷心竅的“權力者”真可謂是“姜還是老的辣啊!”。最后,趙文慶道出了為什么要頻頻行賄李永久的心里話——不送錢給他們,就辦不成我想辦的事,我就賺不了更多的錢,不給權力點甜頭,他們就不會開綠燈,這叫做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七)壁燈里的“存單”
李永久在反貪干警的順藤摸瓜下,交待了自己先后收受賄賂60余萬元的事實,并向反貪干警表示自己已經坦白交待徹底了,且有揭發他人的立功表現,要求按“投案自首”處理。
可在龍馬潭區檢察院反貪局早在2003年暗查李永久一伙煙貪時,就掌握了李永久有個異性朋友的事實。于是在2004年11月的一天晚上,龍馬潭區檢察院反貪局一行干警手持搜查證,突然出現在李的異性朋友家。經過反復搜查無果,正當他們要離去時,臥室里的一盞漂亮的壁燈引起了干警的注意,他們找來工具,小心翼翼地拆開臺燈,在臺燈底座下面,一張用塑料紙包的存折露了出來,存單里有18萬元的金額,其存單填寫的是李永久的女兒的名字。在現場的異性朋友家人,也大為震驚,她們為此款怎么會在此處出現表現出婉惜和不可思議。面對此戰果,干警們露出了微笑。事實證明,大凡貪官,其藏金之處都脫不開“狡兔三窟”之舉。
(八)“煙貪”留下的思索
如今,瀘州卷煙廠群貪案雖已劃上了句號。反貪干警為國家雖已挽回了3000余萬的損失,追回贓款近200萬元,李永久一伙煙貪,及行賄者均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此案留給了人們的是更多的思索,為什么象李永久這樣一個長期搞受賄索賄的貪官,卻如此“官運”暢通。事實證明,如今的用人制度必須加大改革力度,從源頭上防貪反貪,光靠自律,權力失去有力的監督,將會產生貪官貪吏的結論!同時,煙貪事件為反貪干警撥開迷霧擒貪官提供了新的經驗,也印證了一個——不貪為寶,伸手必被捉之真理!
愿瀘州煙貪一案成為警世之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