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瀘州市紀委機關
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
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關于“清明,那一抹淡淡的鄉愁——我的家風故事”征文活動的啟事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清明時節,花開蝶舞,一抹淡淡的鄉愁,總在不經意間扣動你我的心弦。為留得住青山綠水,記得住鄉愁,喚起酒城兒女對鄉土氣韻、桑梓情懷的眷戀,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弘揚酒城好家風,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風尚,中共瀘州市紀委機關、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瀘州市文聯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清明,那一抹淡淡的鄉愁——我的家風故事”主題文學作品征集評選活動,具體事宜如下:
一、主辦單位
中共瀘州市紀委機關、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瀘州市文聯
二、征文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
三、征文要求
以“清明,那一抹淡淡的鄉愁——我的家風故事”為主題,圍繞“追思清明、傳承家風、記住鄉愁”等文化元素,抒發對鄉音、鄉韻、鄉愁的真實情感,講述發生在身邊或家庭中的生動故事,闡述家庭或家族的家風、世代傳承的家訓、俚語俗語中的治家格言,體現詩書傳家、勤儉持家、孝老愛親、廉以修身、廉以持家等中華傳統美德。內容要貼近生活、觀點鮮明、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啟示性和可讀性。體裁以散文為主,隨筆、故事、詩歌亦可,每篇字數在2000字以內。
四、有關事項
1.應征稿件發電子文本至郵箱wdjfzw@163.com,標題用2號小標宋,正文用3號仿宋字體,并注明“我的家風”征文字樣。所有來稿請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通信地址、郵編及聯系電話。
2.作品征集過程中,將擇優選取稿件于清明節前后在瀘州市紀委官方網站和相關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推送。征文活動結束后,主辦單位將組織專家評委,從采用稿件中評出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若干名,并將優秀作品刊載在《瀘州文藝》“我的家風”征文欄目和市級媒體相關欄目,刊登稿費由媒體與作者結算。
3.本次征集只限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作品,若因版權原因產生的問題,由作者承擔法律及相關責任。來稿自留底稿,一經投送,一律不退。
4.本啟事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咨詢電話:3197610;3193675。
中共瀘州市紀委機關
中共瀘州市委宣傳部
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17年3月10日